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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税务:房产开发企业印花税,计征土地增值税可扣除吗?

标签: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作者:admin 发表日期:2021-01-06 23:53:14 浏览量:7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房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是否扣除


咨询对象: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留言时间:2021-01-06

问题内容:

关于印花税的扣除在财税字1995(48)号中解释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扣除,所以不应在税金扣除,但是财会2016(22)文件中,把印花税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管理费用中已经不包括了,现在是否可以扣除?


答复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6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九条规定,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

因此,不管计入何种会计科目,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内蒙古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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