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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习园地原创文章:作者 ZYF1946
住宿费
项目:出差、会议、培训
出差时间:
(1)当天回来:确需午休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在限额标准的50%以内 凭据报销住宿费。
(2)2天及以上:自然天数减1天,每人按照地区标准凭票报销
住宿凭证:住宿费发票
一般无住宿费, 参加食宿自理的会议或培训,需要事先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可以按照会议培训标准凭据报销食宿费等。
特殊情况:
1.工作人员在上虞区、柯桥区行政区域执行公务,确需发生住宿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住宿费按差旅费限额标准凭据报销。
2.工作人员住宿费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单次出差,允许在批准的出差天数和规定的限额标准内按实际住宿天数统筹使用。
常用出差地住宿费标准
北京全市 厅级人员:650
其他人员: 500
上海全市 厅级人员:600
其他人员: 500
安徽全省 厅级人员:460
其他人员:350
浙江—杭州市区厅级人员:500
其他人员: 400
浙江—宁波厅级人员:450
其他人员: 350
浙江—其他厅级人员:490
其他人员: 340
浙江舟山(7-10月)厅级人员:590
其他人员:420
江苏—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
厅级人员:490
其他人员:380
江苏—其他厅级人员:490
其他人员: 360
公杂费、餐费补助标准
伙食补助标准:
地区:新疆、西藏、青海
公务派车、交通工具:
根据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伙食费的用餐次数,按早餐20元、中餐50元、晚餐50元标准补助。
地区:其他省、市、自治区
公务派车、交通工具:
根据出差人员自行支付伙食费的用餐次数,按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标准补助。
公杂费补助标准:
地区:绍兴市外
公务派车:40元/人.天
交通工具:80元/人.天
地区:绍兴市内诸暨、新昌、嵊州
公务派车:30元/人.天
交通工具:60元/人.天
特殊情况:
1.工作人员不乘坐单位自备车辆出差,如只有单趟城市间交通票据,按标准报销公杂费。
2.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公杂费按无城市间交通票据减半报销公杂费。
3.工作人员到同一设区市市域范围内执行同一公务10天(包括中途往返天数)殊及以上的,公杂费按实际出差天数,每人每天30元报销。
4.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到外地实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按每人每天省外况 40元、省内25元伙食补助,不报销公杂费。财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出差期间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协助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按标准交纳交通费、伙食费,并索取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有关标准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日公杂费标准;
报销凭证:
1.绍兴市市级预算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2.交通票据(火车票、飞机票、轮船票、城际大巴票等)、住宿费票据。
3.绍兴市发改委工作人 员出差审批单。
4. 会议、培训、考察等通知。
5.其他票据(出差伙食费结算凭据,机(车)票退票、改签票据等)。
6.现金支付说明书(如发生强制刷卡项目以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