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yf1946 发表日期:2021-04-02 10:11:32 浏览量:719
来源:中国税务报
民法典对计税依据的影响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费用相关税收问题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的费用作出了规定。续期缴费势必会影响房产、土地价值评估等事宜,相关税收问题将随之而来,税法上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房产的财产价值评估结果也必然发生变化。未来的房地产税规则设计尤其应当考虑这一问题。
侵权损害赔偿所得财产再次转让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建议明确侵权损害赔偿所得的财产再次转让后,如何确定取得损害赔偿的财产原值问题,以及转让后所得收入是一次性计入还是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例如,因侵权损害原地复建的新厂房,发生转让行为时厂房的原值,可能以复建之时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判定更为合理,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如依据司法裁判结果、复建方开票金额或是第三方评估价格等。
民法典对纳税期限的影响
期间计算规则的衔接与借鉴
税收领域的期间规则可以借鉴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修订税收征管法时加以明确。建议一是明确税法期间的计算单位包括公历年、月、日。二是明确税法期间的起算规则: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三是明确期间的结束规则: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按照日计算期间的,采用数学计算方法。四是对期间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建议借鉴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充分考虑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不同情形下的申报截止时间差异进行更加细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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