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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经营范围到底能不能开票?税务局明确回复了!

税局答复 2021-05-04 08:41:06

转载:公众号财税解读 发票开具属于增值税政策规范范畴,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未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不得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除外情形只有14种,即601~614编码。 经营范围属于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范畴,一般由公司章程、协议、申请书等文件中规定或记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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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人咨询“劳务报酬”的税收问题,税局今天统一回复了!

税局答复 2021-04-09 09:12:33

转载:公众号财税解读 · “劳务报酬”的税收问题 · 01 ✒劳务报酬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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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票与纸质会计凭证法律效力相同!相关政策依据学习一下

税局答复 2021-03-29 11:10:10

来源:浙江税务 电子专票与纸质会计凭证法律效力相同!相关政策依据学习一下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自2020年9月1日起,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因其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等优点,得到广大纳税人认可。那么,电子专票作为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法律效力是否相同?政策法规依据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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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收到一张“电子专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怎么办?

税局答复 2021-03-17 16:27:49

来源:浙江税务 纳税人收到一张“电子专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怎么办? 相关问答   纳税人收到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该怎么办?   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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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屋实际已拆除,但财务账簿上未进行清理,房产税是否还需要继续缴纳?

税局答复 2021-03-01 09:22:59

来源:问: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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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问题

税局答复 2021-02-23 08:57:44

来源:中税网 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问题 问题描述: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的折旧时间比如我定的10年,现在能不能改成8年? 专家回复: 企业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有条件的。当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调整后的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折旧最低年限出现差异的要做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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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

税局答复 2021-02-18 20:08:34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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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税局答复 2021-02-18 20:00:57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更新日期:2020-10-12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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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取消,公司取得退票费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税局答复 2021-01-10 16:20:03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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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税局答复 2021-01-10 16:18:41

来源:浙江税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抵扣,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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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发票必须退回?税局刚明确!即日起,发票开具都按这个来!

税局答复 2021-01-10 14:51:57

来源:会计网 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到底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吗?税务局答复如下: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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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继承或受赠房屋是否应缴纳契税?

税局答复 2021-01-10 12:15:16

来源:金算盘税务 个人继承或受赠房屋是否应缴纳契税? 答: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个人以受赠方式取得房屋应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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